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安徽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校字[2019]84号文件精神,对全校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工作。依据文件精神予以奖惩。
考核结果:
优秀: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汽车与轨道学院、互联网与通讯学院、航空与材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奖励金额:
电气工程学院:2019届毕业生667人*30元=20010元;
经济与贸易学院:2019届毕业生491人*30元=14730元;
工商管理学院:2019届毕业生285人*30元=8550元;
汽车与轨道学院:2019届毕业生243人*30元=7290元;
互联网与通讯学院:2019届毕业生422人*30元=12660元;
航空与材料学院:2019届毕业生335人*30元=10050元;
艺术设计学院:2019届毕业生84人*30元=2520元;
机械工程学院:2019届毕业生650人*30元=19500元;
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自行制定分配方案,填写奖金分配表报财务处和招生就业处备案。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