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安徽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校字[2019]84号文件精神,对全校各二级学院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依据文件精神予以奖惩。
一、考核结果:
优秀: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互联网与通讯学院、汽车与轨道学院、航空与材料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二、奖励金额:
机械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616人*30元=18480元;
电气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429人*30元=12870元;
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届毕业生392人*30元=11760元;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2021届毕业生429人*30元=12870元;
汽车与轨道学院:2021届毕业生259人*30元=7770元;
航空与材料学院:2021届毕业生251人*30元=7530元;
工商管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236人*30元=7080元;
艺术设计学院:2021届毕业生133人*30元=3990元。
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自行制定分配方案,填写奖金分配表报财务处和招生就业处备案。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纪委办公室反映。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53-5975108;邮箱:jw@ahcme.edu.cn。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