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多渠道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根据安徽省《关于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专科生、联合培养本科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方式。按照集中发放和常态化发放、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申请发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常态化申请发放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集中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常态化申请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以下四种渠道中任选一种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①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
②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
③“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
④“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注:必须先进行网上申请,后续才能进行审核。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系统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集中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注意事项:
(1)逾期提交申请的,系统不再审核校验,视为放弃申请;
(2)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结果,手机中安装屏蔽短信软件的请先卸载;
(3)审核通过,等待公示;审核校验未通过,可以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2.校级人工审核校验(2024年10月10日~11月24日)
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由二级学院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统一提交到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审核后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1)各二级学院对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11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材料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科进行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3)11月30日前,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材料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需要提供材料
①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
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
③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1份;
④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加盖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1份;
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1份;
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电脑截图必须含身份证信息、姓名信息、贷款信息等)复印件1份;
⑦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1份;
⑧毕业生父母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毕业生与持残疾证的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本上)复印件1份;
⑨被认定为特困档次的毕业生,从学工系统导出《认定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学院和学校资助中心公章原件1份;
⑩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
③—⑩为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交相关材料(至少选择一项提供材料),原件需提交所在二级学院现场查验。
(三)集中发放公示(2024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集中发放资金拨付(2024年12月28日前)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4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毕业生在申请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金融账户或银行卡信息,否则会影响资金发放。
(五)常态化发放(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可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线上申请提交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毕业生申请提交信息的次月底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线上审核校验未通过的,参照人工审核校验流程办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增进民生福祉的内在要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毕业班辅导员认真学习理解通知内容。
(二)广泛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召开主题班会宣传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要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把握时间节点。
(三)严明纪律。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邮箱:zjc@ahcme.edu.cn
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