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改派指南

作者: 时间:2014-04-28 点击数:

一、改派材料准备

由于某种原因要求改派的毕业生,可到学校、我办或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毕业生本人申述改派理由以上部分内容。《申请表》中其它栏目,按以下方式填写。

1原派单位签署意见一栏,属定向、委培、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派遣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原派遣单位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原派遣单位指派遣证开具的单位)。其他毕业生可免签原派遣单位意见。

2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属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的,须由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人才中心)签署意见;属市属单位的,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属单位聘用,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属回生源地的,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培养学校签署意见一栏,由培养学校学生处签署意见(外省回皖毕业生在省内改派不需要培养学校签署意见;在市属范围内改派的可以免签培养学校意见)。

二、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高校紧俏专业本科毕业生改派出省及报到期限超过2年以上的改派,处室审核后,报厅领导审批;

2、外省高校毕业生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

3、其余毕业生,只要理由充分,材料具备,一般随到随办;

4、改派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办理,委托别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出示身份证。



安徽省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印制
○○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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