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填写与使用说明
一、填写说明
1.《就业协议书》一式三联,为复写纸,填写时请用力书写或分两次填写以确保四页字迹都清晰,建议分两次填写,如采用分两次填写,请注意:第一次填写之前,先在第二联后垫上一张稍厚些的纸再填写,以免字迹渗入第三、四联而导致无法进行第二次填写。
2.①“甲方(学生)基本信息”栏:由毕业生填写,培养方式为统招,学校联系部门为系部,联系人为辅导员,联系电话为辅导员办公室电话。
②“乙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③协议“第一条—­—第七条”:毕业生确定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填写具体内容。
④“甲方意见”栏:毕业生确定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填写意见并签名。
⑤“乙方意见”栏:用人单位确定与毕业生签约后,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的,此栏可略。“某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的含义是: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可直接接收毕业生毕业后的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人事关系。一般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有制性质单位。
二、使用说明
1.《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一人一号一份,一份四联,仅限本人与用人单位签约时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姓名涂改无效。
2.《就业协议书》因为是复写纸,所以在使用时应避免划痕、折皱或污损。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慎重签约。
4.为维护双方权益,避免在签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口头达成的签约或解约事宜应以书面形式在“第二条”或“第五条”内注明。
5.与用人单位签好《就业协议书》、手续完备之后,白联、蓝联交辅导员,黄联交用人单位,红联自己保存。
6.部分学生因专升本或其他原因目前暂不需使用《就业协议书》, 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协议书》,因为第二年5、6月份办理专升本调档、人事代理等手续时,必须要凭本人《就业协议书》方能办理。
三、补办换领
1.个别毕业生因《就业协议书》污损严重而需要重新换领的:持《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办理换领。
2.个别毕业生因遗失而需要重新补领的,请按照如下步骤办理:
① 本人写一份遗失说明;
② 交辅导员审核、签名确认并加盖系部公章;
③ 持系部审核过的遗失说明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办理补办。
3.个别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的:
①用人单位提供同意解除协议的《解约证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②《解约证明》交辅导员审核、签名确认并加盖系部公章,持原《就业协议书》和《解约证明》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办理换领。
4.《就业协议书》发放给毕业生之后,中心剩余的《协议书》数量有限,毕业生在使用时应尽量避免污损、遗失。
5.办理与咨询地点:招生就业处就业科(继续教育学院二楼)0553-5975118